停車場繳費機自2023年起需開立發票

停車場繳費機自2023年起需開立發票

財政部於2021/10/22修正統一發票使用辦法,增修自2022/1/1起,以自動販賣機銷售食品、飲料及收取停車費者,應逐筆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。

其中停車場的部分,不論自動繳費機之取得時間,輔導期間一律於2022/12/31截止,於2023/1/1起全面開立發票,輔導期結束後若營業人漏開發票將面臨裁罰。

停車場自動繳費機電子發票的最佳夥伴-鯨躍科技,提供各種串接方式,歡迎業者洽詢。https://www.cetustek.com.tw/

模擬示意圖

資料來源
工商時報 
財政部中區國稅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