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動販賣機需開立統一發票
財政部於2021/10/22修正統一發票使用辦法,增修自2022/1/1起,以自動販賣機銷售食品、飲料及收取停車費者,應逐筆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。
其中自動販賣機的部分,若機台取得時間為2022年,輔導期間一律於2022/12/31截止,於2023/1/1起全面開立發票,輔導期結束後若營業人漏開發票將面臨裁罰,若機台取得時間在2021/12/31以前者,輔導期至2027/12/31為止,2028/1/1起全面開立發票。
另外根據報載,國內估計有6萬台自動販賣機需要進行汰換,商機估計約數十億台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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