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路銷售當月達標 需辦理稅籍登記

網路銷售當月達標 需辦理稅籍登記

受疫情影響,許多實體商店轉型走向網路商店銷售貨物或勞務,台北國稅局提醒,若當月銷售貨物達8萬元,銷售勞務達4萬元時,需辦理稅籍登記並繳納營業稅,相關細節可以參考這篇文章 小店面是否需要開立發票 。

此外,若稅籍登記處滿足以下要件時,仍可以自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

  1. 實際營業活動全由行動裝置完成(如手機、筆電且無其它設備參與)
  2. 未雇用員工
  3. 未存放與營業活動相關的設備及物品

目前房屋稅率分為營業用稅率3%,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%,非自住家用稅率1.5%及自住家用稅率1.2%。如果網拍業者擔心登記稅籍後不適用自住家用稅率,而沒有登記稅籍並經查獲者,營業稅與所得稅所需補繳的款項,可能會比房屋稅的差距還要高許多。

新聞來源
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243/647299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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